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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关于清退552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通告

作者: 来源: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2-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20号)的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对我县已在企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但未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552名参保人开展个人账户清退工作。  

  一、适用对象

  已依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仍保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的参保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清退内容与原则 

  清退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为您办理城乡居保关系注销登记,并将您城乡居保个人账户中的全部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您本人。请注意,政府补贴部分不纳入个人账户清退范围。 

  三、办理方式与所需材料

  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清退手续。  

  1.线下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县社保局二楼城乡养老股。  

  所需材料(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本人名下有效的借记卡;已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证明(如退休证、养老金发放明细等)。  

  2.线上平台办理 

  通过粤省事小程序进行办理,办理流程:登录粤省事进入【主页】,左上角选择【河源市】,选择【社保·就业】进入社保业务大厅,选择【养老→养老保障】,点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进入页面最下面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退申请】,进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办事指南页面,往下滑到底部点击【开始办理】,选择【本人办理】,点击【资格校验】,校验通过后进入填写信息页面并填写申请信息,注销原因选择【国家规定的不具有领取城乡居保待遇资格的其他情形】,注销登记日期及注销日期选择当日,填完信息后需核实银行信息是否与手头上社保卡信息一致,核实一致后进入下一步上传材料,按材料要求上传完整材料即可进入下一步,进行签名确认提交即成功受理个账清退业务。

  重要提示

  1.及时办理: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务必于2026年2月28日前办理清退手续。

  2.咨询渠道: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可联系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或拨打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联系电话。

和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电话

阳明镇:0762-5681810

彭寨镇:0762-5463869

长塘镇:0762-5360188

上陵镇:0762-5300093

优胜镇:0762-5401838

贝墩镇:0762-5432002

热水镇:0762-5161526

合水镇:0762-5201601

浰源镇:0762-5131092

青州镇:0762-5101368

林寨镇:0762-5627000

古寨镇:0762-5501805

礼士镇:0762-5781171

下车镇:0762-5380089

公白镇:0762-5230501

大坝镇:0762-5261567

东水镇:0762-5880648


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0762-5688135

  附件:需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人员名单(552人).xlsx

  和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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