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2026年和平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督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我县2026年4月前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圆满完成,经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和平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督导小组(以下简称“督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杨国彦
常务副组长:刘勇跃
副组长:周国卫
陈 科
成 员:陈冬松、陈奕雷、林小娃、向芯芯、黄春媚
黄春优、黄娟英
办公室:督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种植业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种植业管理股股长周国卫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协调、台账管理、信息汇总、进度通报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推进2026年度全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督查指导工作,结合上级下达任务制定专项督导方案,明确“图斑清零”“用途管控”等核心目标、督查标准和时间节点。
(二)核查各镇撂荒耕地摸底调查成果,督促指导建立“一地一方案”复耕复种台账,确保地块位置、权属、撂荒年限、原因等信息底数清、数据准。
(三)聚焦复耕复种任务分解、责任落实、进度推进、政策执行等关键环节,重点督查“不具备复耕条件大于10亩的撂荒耕地、农户自主复种、代耕代种托管、集中流转带动、村集体兜底整治”五类情况。
(四)监督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执行情况,确保复耕耕地优先种植粮油作物,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五)协调解决复耕复种中的难点堵点,重点推动灌溉设施改善、耕地质量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配套等问题,助力耕作条件优化。
(六)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回头看”闭环机制,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动态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必要时移交纪检国家监察委员会追责问责。
(七)强化复耕后管护督查,防止二次撂荒,确保耕地“有人种、种得好、长效管”。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属地责任。各镇要落实复耕复种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实事求是。督查工作需深入田间地头,直面问题、客观公正,不搞形式主义,确保督查结果真实反映工作成效。
(三)严格纪律规范。督查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督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镇需于每月15日前报送最新复耕复种进度及问题整改情况,督查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分析并通报全县。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