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组织观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授课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根据《河源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学习观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授课视频的通知》要求,和平县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1月26日上午10时30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授课视频,圆满完成了此次专题学习培训活动。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有序有力。我局收到市局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为促进学习成果转化,在召开局班子会传达学习的基础上,迅速组织研究拟定《和平县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处置流程(试行)》,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业务学习内容来抓,迅速做出部署,明确责任股室,确保学习活动按时、高效开展。
二、学习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明晰。本次集中观看的授课视频由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权威性强、解读深入。视频课程系统梳理了《条例》的修订背景、立法精神和核心要义,重点围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关键环节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详尽阐释,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分析,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三、学习氛围浓厚,取得良好成效。在学习过程中,全体干部职工聚精会神,认真记录。通过本次学习,大家进一步深刻认识到《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了《条例》的各项规定,有效增强了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为今后更加规范、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四、巩固学习成果,推动贯彻落实。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学习为新的起点,持续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将《条例》学习纳入常态化学习计划,通过股室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不断深化理解;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提升全民应急法治意识;三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审视和完善我县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和平县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确保《条例》各项要求在我县落地生根,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